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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9-18 16:47:09

纽约侦探肖恩维尔德 连载中

纽约侦探肖恩维尔德

来源:落初文学作者:栗子副部长分类:玄幻主角:肖恩

主角叫肖恩的小说叫《纽约侦探肖恩维尔德》,本小说的作者是栗子副部长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个来自东方的灵魂苏醒在一个西方的躯体里;他发现自己拥有了强大的作战能力,然而,在纽约这座大都市里生活,这些技能一点用也没有;他依然需要每天为自己的午饭发愁。好消息是,他至少还有工作;坏消息是,他是自己的老板;好消息是,他拥有作这份工作所需要的所有技能;坏消息是,他至今没有遇到一个愿意花钱的顾客。这是一个叫肖恩·维尔德(SeanWild)的重生者生作为侦探在世界首都生活的故事,虽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喝酒抽烟,胡思乱想,优哉游哉的浪费生命,但是他能完成任何案件,从出轨调查,到追回核弹密码。他帅气,有趣,他深受姑娘们的喜爱;曾经的他是国家最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现在的他以不同的眼光看世界。...展开

精彩章节试读:

豪斯顿街是纽约最出名的街道之一,虽然英文写作Houston但是并不读作休斯顿,而是读作豪斯顿。是已威廉姆·豪斯顿而命名,这位仁兄是大地主尼古拉斯骑士三世的女婿,而大地主则拥有这条街。

没错,有钱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不但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娶了有钱人的女儿也可以为所欲为。

肖恩羡慕的口水哗哗的流。

如今的豪斯顿街将曼哈顿下半区一分为二,著名的词汇SOHO就是豪斯顿街以南(SouthofHoustonStreet)的意思,SOHO实际上覆盖了曼哈顿XC区(LowerManhattan)的大部分,是纽约著名的时尚街区。

这两年还有个新的组合词也渐渐地开始被大众接受,那就是NOHO,豪斯顿街以北(NorthofHoustonStreet)。是已纽约大学为主的的格林威治村的部分区域,被认为是纽约先锋文化的大本营。

当然,纽约街道的故事数不胜数,关于这方面可以再开一本书来专门描写。这本书还需要继续讲故事。

肖恩的脑海里并没有闪过这些,作为一个中国人,关于纽约的街道他除了会吐槽名字就没别的能力了,他坐在出租车后座上头一点一点的正在打瞌睡。

“喂,大兄弟,我们到了。”印度裔司机古怪的口音惊醒了迷糊中的肖恩。他随手拍了张50的大票子递过去,然后并没有潇洒的告诉司机不用找了,而是非常淡定的坐在后座等着拿收据和零钱。

印度裔司机拿着前看了半天,才确定这不是假币,然后又花了半天捣鼓他的破机器好不容易让它重新工作开始吐单子。

肖恩觉得这位司机童鞋在等着他不耐烦走掉,这样就可以不用找钱了。然而肖恩的耐心前所未有的好,仿佛进入了禅定一般,浮云一般的眼神就是盯着司机。

等把收据收据交到他手上的时候,这位司机已经双眼充满了憧憬的情绪;好像看到了湿婆大神似的。于是肖恩继续风轻云淡的下车,像湿婆大神一般的远去了。。。

等到走到猎物酒吧门口的时候,肖恩突然听到了里面传来叮铃哐啷的砸家具的声音,还有人在大声喊着什么,他表情一怔,迅速贴到了门边,慢慢用手推开一条门缝,往里看去。

门里面的景象让肖恩莫名的觉得可笑。

两个穿着卫衣和牛仔裤的小混混正在打劫,而酒吧的老板哈维尔蹲在收银机后面,双手抱头努力的假装不存在。

哈维尔其实平时是一个非常臭屁的人,嘴巴永远停不下来,不是在说自己有多牛就是在说自己见过什么牛人,要么就在吹嘘自己曾经做过什么牛逼的事情。看到他如今缩在那里,假装一个一脸无辜的小胖子,这场景真的是非常的难得。

肖恩倒是不急着冲进去,因为两个劫匪中高个的那个小子手上拿着一杆喷子,也就是霰弹枪的俗称。

那是一把12号口径的双管温切斯特;这玩意儿的铅弹重达37克,一枪轰在胸口能把你打成两节,就算轰在肩膀上,你依然会死的透透的,老妈来了都认不出来。

肖恩又没带着枪,今天也不想拗断谁的脖子,所以没办法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更何况看现在情况似乎还比较安全,哈维尔装孙子装的太像了;只要这两个兔崽子老老实实拿走收银机里的钱就走掉,肖恩也不想节外生枝。

里面哈维尔虽然被枪口指着,但是依然喋喋不休,仿佛命在旦夕还不足以影响他的聊天的兴致。

“喂,两位哥们儿;不用那么紧张,我跟你们是一伙的,这个酒吧的老板总是扣我的工钱,我一点也不在乎你们把这儿洗劫个精光。”

哈维尔·冈扎罗先生操着一口街头帮派成员的口音,前鼻音“n”发的特别重,语气又急又快,像个说唱歌手似的,脑袋还摇摇晃晃的;但是配合上他那张胖脸和椭圆形身材,让人觉得异常的喜感。

两位劫匪显然相信他不过只是个员工而已,并没有理睬他,没拿枪的矮个子把收银机里的钱全拿出来之后,正在一个柜子一个柜子的搜查,看看是不是有藏钱的地方。拿枪的高个子神情倒是有点过于紧张了,紧紧地攥着手中的温切斯特,一动不动的指着哈维尔;眼睛瞪的大大的,呼吸也特别的急促。

哈维尔注意到了高个儿的异常状态,话说的更快了。

“嘿,嘿!大兄弟,你第一次打劫吧?放轻松,很快就结束了,也不疼。”哈维尔满嘴跑火车,“这种事儿多干干就习惯了;我跟你说,我其实也羡慕你们这行的,这个破酒保的工作我老早就不想干了,每天除了洗杯子就是洗盘子,还要跟丑的跟马粪似的有钱老妈子调情。你能想象吗?看一眼就有催吐功效的人,用想把你吃掉的眼神看着你,你还不能翻脸。。。”

哈维尔打了个冷战,放下竖在耳边的手搓了搓膀子,满脸的难受。

听到他的描述,正在翻箱倒柜的矮个儿也咧了咧嘴;甚至肖恩,即使知道他在说瞎话,听到这么有画面感的描述,也还是抖了一下,摇了摇头希望能把这个不愉快的画面甩出脑袋。

然而,高个儿的劫匪却显得更紧张了,甚至往前走了两步,用枪戳了一下哈维尔,喊了一句:“闭嘴!”。

这下肖恩也看出这个高个儿有点不正常了,一般来说抢劫犯不应该比被劫的人还要紧张啊?更何况他牛高马大的,手上还拿着那么大一把枪,就算不用子弹挥起来当棍子使,对付个矮胖的“墨西哥佬”还不是轻轻松松。

那个矮个儿的似乎是两人组的老大,他听到高个儿的声音,皱着眉头回头看了高个儿一眼,语气严肃的跟高个说,“放松杰克,你会吸引到路人的。”

高个儿听话的后退了两步挪开了枪口,但是依然不耐烦的回道:“你快点,我不想等了。”

听到两人的对话,肖恩觉得不能再等了,场上三个人中精神最不稳定的人手里拿着唯一的一把枪,怎么看都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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