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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3-01 15:07:24

取次花丛懒回顾 连载中

取次花丛懒回顾

来源:掌中云作者:水流长分类:仙侠主角:花晓轩辕澈

主角叫花晓轩辕澈的小说叫做《取次花丛懒回顾》,本小说的作者是水流长写的一本仙侠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待我长发及腰,你归来可好?此身意逍遥,怎料世事萧萧。暮野秋风遇,晨雪白头老。寒剑默听奔雷,长枪独守空壕。醉卧荒野君莫笑,一夜微霜白鬓角。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上古黄帝嫡系后代轩辕氏本是隐世世家,终抵不住世间诱惑重新掌了江山,炎黄血脉也渐渐不再纯粹,终落入世俗争名夺利的漩涡,太子心爱的嫡子承乾王轩辕澈却是首当其冲。突变中,他用一块被血祭了的家传上古神玉扭转了时空将她带到了他的身边,从此患难与共,生死相依。只是可惜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她本就是个冷静洒脱至孝之人,全然陌生的异时空,处处的阴谋算计,即使九死一生她也可以含笑面对,红尘里,尽量逍遥。世事可笑,终是知这场几欲灭顶的异时空之灾乃人祸,枕上十年事,异界二老心,终是何去何从?还好,她是花晓,天黑开盏灯,落雨带把伞,难过归难过,但也不作死。世人言“承乾王,如玉似山,儒雅天成,风逸似仙”,即使曾经再多的愤慨,她听了亦能洒脱一笑,终是知-----烟雨没处相思淡,回首已安然。另:本文女主高级知识分子,情商高,三观正,性格洒脱利落,绝不会为了爱情自虐。...展开

精彩章节试读:

眼见太阳已经完全没了踪影,大地茫茫,暮色四合,紫丁香色的夜幕慢慢漫了过来,花晓开始全身警惕起来,那放在羽绒服帽子里的夜明珠散发着满月的清辉,柔柔的照亮了这小片地方。

轩辕澈道:“来了。”花晓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左手防狼器右手匕首,披在身上的羽绒服一把扯到了轩辕澈的身上。

那土狼应该是饿的惨了,不然不会在看见花晓很不好对付的情况下还往上扑。花晓看它在离自己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她冷笑一声,对那畜生道:“哼,你要是一群我都不怕了你,你玛就一只还敢在你花大爷跟前晃荡,今天就杀生一回,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那恶狼当然听不懂她说什么,它在草原上被排挤,自己成了匹孤狼,所以在发现这两个病弱的猎物后并没有立即行动,只隐藏了自己的踪迹,待他们精疲力尽疏于防范的时候,一举拿下。谁知道,快渴死了,只能先行动了。

他俩互不理解,可也不阻碍双方的斗争。花晓Q大毕业后考进了发改委,当然,她也占了她那威名赫赫的导师的光,但是她自己的实力也在那,在单位的时候又公费出国读了博,这履历反过来又给她当了助力,真正的高级知识分子永远是吃香的,她也确实升的快,三十刚过,就已满打满算抵个副局级干部了。

整好有个名额去国防大进修几个月,谁去,当然最会读书最年轻的女博士去,她也乐的去军校培训,虽然很多时间是在上军事思想、战略这些课,但也不妨碍她练的拳脚比一般女生灵活一截子。

当然,这些也不能阻止花晓悬在空里的心,她小时候曾经听自己的父亲给自己讲过猎人进山一般不会打落了单的狼,因为狼有狼性,它看你有枪就不会发动攻袭,但只要你一枪没有将它毙命,它会闻着枪声猛冲过来,不死不休。

显然,真打起来,谁也再没有时间去想除了对手之外其它的东西。那狼弓着身子箭一样就冲了过来,同时花晓左手的防狼喷雾已经喷了出来,那狼的两眼瞬间就被喷雾的辣椒油辣的睁不开,由于惯性,冲劲却没减。

五步的距离太短,花晓在喷中了之后也来不及跑,向左一个直直的斜摔,也多亏了她长期练瑜伽,现在身体状态也是极佳,不然肯定起不来了。

却说那狼直接冲到花晓刚站的地方,眼睛已经疼的完全看不着东西了,可狠劲更胜,狼的鼻子灵,但也被防狼器辣的涕泗横流,虽一转头就知道花晓在它附近,但却不能立即就定了位置,眼睛明显影响了它的速度。

花晓哪还给它机会,右手的匕首直接朝着离她最近的腰腹扎了进去,她用了狠劲,那匕首深深的扎了进去,她还来不及**,那狼已经彻底毛了,一个腾身,带着匕首的身子已经侧到了一旁,鼻子抽了抽,花晓左手的防狼器赶紧猛泚,那狼却已定了她大概的位置,尖利的狼牙携着拼死一搏就扑了过来,

距离太近,花晓连打个滚都来不及更别提爬起来了,她瞬间做了利弊取舍。花晓一把甩了防狼器,两脚蜷立,蹬着大地,用上了全身力气,在那狼扑上来的时候,右手狠狠的攥住了狼脖子,显然,那狼还是比她有劲,它几下就挣开了,低头正对着花晓的手腕就是一口。  

那边花晓就是要这几秒,在它咬上去的时候,她已拔下来自己头上的白玉簪,狠狠的**了它的眼睛里,太疼了,那狼立即吼着跳了开来,花晓就势两脚发力,合力一蹬,那狼就被狠狠的踢翻在地。

花晓右手的血哗啦啦的往下流,她也没有功夫去关心,她爬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匕首已经深深没进它的身体,那簪子也许伤到了它脑子,它在地上不停的抽搐,就像自己家当年那只被坏了心肝的偷狗贼下了药的爱狗。

也是在自己的面前,趴在地上,不停的抽搐,兽医还没到就死了,吐了很大的一滩白沫,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狗狗的痛苦,巨大的痛苦,狗狗不会说话,只会无忧无虑的陪着主人耍,陪着主人为虎作伥,她从不知道它会那么痛,看着这狼这样,她虽不至于刚经历生死一线就能对它同情起来,却也有了慈悲。

花晓将匕首噗呲一声从它身体里拔了出来,到底没见过大血腥,自己将头偏到了一边,一狠心又拔出了那染血的白玉簪,这才捂着自己的胳膊呲牙咧嘴的回到轩辕澈旁边。

轩辕澈关切的问伤势,花晓摆摆手道了声“还活着”,那本就蒙了一层灰的白裤子上滴了一大片的血,花晓看着心疼,赶紧拿起那受苦受难的羽绒服,小心擦了擦,然后赶紧披上羽绒服,没办法,在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沙漠里要是感冒了,就只能等死了。

用袖子裹上手腕,一通忙活完毕,花晓提着的一口气才掉下来,这才觉得浑身疼。轩辕澈道:“真没想到你几息间竟能废了一匹狼,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花晓摆摆没受伤的左手,道:“你可别给我整那些酸的了,活着不是为了别人而活着,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生命本身可以承载千钧一发的力量,这是我今天最深的感悟”。

由于失了血,她嘴唇惨白,脸上还有激烈争斗后未消的红晕,眼睛亮的骇人,她接着笑了笑,道:”不过今天收获还是很大啊,我小时候怕鬼,我爸告诉我“这世上最可怕的是人,鬼怕人”,后来我跟着党走成了一个真正的无神论者却特没安全感,自己一人从不敢单独走偏僻的小巷,是真怕突然窜出一个男的劫财劫色。”

说道这里她抬头朝轩辕澈笑笑,眉眼里有些怅惘,她接着道:“我的忧患意识一直很重,我也一度觉得自己太过草木皆兵,在我上高中那会儿,快高考那会儿有些同学会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嗯,高考有些像你们这考状元,哦,不,是考秀才。

学校的一侧是繁华的高楼大厦,另一侧却是低矮的老城区,应该快拆迁了,有着令人不舒服的枯朽之感,可是房租很便宜,我们隔壁班一个女孩儿就住在那里。

我虽和她是点头之交,却和她的好朋友是室友,我曾陪着那室友去过她家,穿过一条狭长的小道,那小道就在学校的墙下,再拐过一个仿佛总是充满烂叶子的菜市场就到了她的家,她的母亲在那姑且称为家的地方给她做饭,下晚自习去接她回家。

我站在她家的窗前,把头伸出窗外可以看清学校的操场上有几个人在打球,她俏生生的立在床边和我室友说着话,美好的像朵半山塘里盈盈的小荷。我说“你在书包里放把水果刀吧,这一路要是抹黑走真有些渗人”

她笑着告诉我说“没事,我妈晚上会接我,再说,我也不是毫无反抗力的小孩子”,本就不是什么好话,我也就不再多说。

可是一天早上她就真出了事,她起早去晨读,天还是黑的,她匆匆的走在那条紧靠学校墙角的小道,却再也没有走出来,被发现时,她被扔在了那个装满了菜叶的垃圾桶,白白的脚丫子露在外面,却再也没机会踏在了地上,而杀她的人竟是隔壁的男人,我们也见过他,又矮又瘦,跟非洲小难民似的。”

大地茫茫,她缓缓道:“女人天生就吃亏,是真的弱,是指身体上的,那女孩儿比杀她的那人还高却仍旧难逃魔掌,我现在能凭一己之力把想吃我们的饿狼给灭了,人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这是“一招被蛇咬反过来把蛇咬死了”,真是瞬间就把胆给养肥了,我想血性这种东西真是一但开始真的会上瘾。”

轩辕澈听的心酸,虽然独立、自强这两个词是这个时代女性最缺的东西,她们都是菟丝子一般的活着,但他知道女人当然也应该自强,但一个女人若是一点点变的越来越刚强,背后必定是不为人知的心酸,他低低的呢喃:“真希望你不曾遇见我。”花晓没听清,也懒得问,拿手肘碰碰他,道:“让我靠一会儿。”

轩辕澈道:“还想吃狼肉幺?”

花晓回道:“不吃,它还没死透,我也不忍心再下一刀。”

轩辕澈道:“狼记仇,你别等它恢复一二再来寻你。”

花晓道:“我能废了它一次,就能废它第二次,我说你说来说去,是不是你想吃了?”

轩辕澈也不在意,道:“那你赶紧吃些仙人掌。”

花晓点点头,再不想吃也得吃,现在可不敢挑三拣四。她将匕首和簪子在轩辕澈的衣服上把血擦干净,也没有手去给他挽头发,将簪子和匕首都装进口袋里,道:“先放我这儿几天,当然,你要是不要了我也不嫌弃它们。”

轩辕澈点点头,道:“嗯,我嫌弃它们,只是我这披头散发的跟个女鬼似的,到时候也许得问你借个簪子挽头发。”

花晓听他这么说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拿眼瞥他,他对着她会心的笑,当真是“云破月来花弄影”,这一蓑烟云般的笑容当真伤到了她自恋的心,花晓拿着左手去遮他的脸,口是心非的道:“大男人,学什么“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是不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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